深入實施2013版《計價規(guī)范》應著力解決四個問題
新版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簡稱《計價規(guī)范》)已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我國工程造價與招標投標深化體制改革一項重大舉措,此舉必將有力推進我國工程造價和招標投標管理改革的不斷深入。
2013版《計價規(guī)范》的特點
我國建設工程造價的計價方式主要經歷了三次重大變革,從原先的定額計價方式轉變?yōu)?003清單計價,又轉換為2008清單計價,直到已經實施的2013清單計價。相較此前兩個版本,2013版《計價規(guī)范》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專業(yè)劃分更加精細。
2013版《計價規(guī)范》將原2008計價規(guī)范中的六個專業(yè)(建筑、裝飾、安裝、市政、園林、礦山)重新進行了精細化調整,調整后分為九個專業(yè)。其中,將建筑與裝飾專業(yè)進行合并為一個專業(yè),將仿古從園林專業(yè)中分開,拆解為一個新專業(yè),同時新增了構筑物、城市軌道交通、爆破工程三個專業(yè)。由此可見,清單規(guī)范各個專業(yè)之間的劃分更加清晰、更有針對性,有利于提高招標投標活動中評標工作的整體性。
二是責任劃分更加明確。
2013版《計價規(guī)范》對2008計價規(guī)范清單里諸多責任不夠明確的內容作了明確的責任劃分和補充。由于原2008規(guī)范中對一些定義區(qū)分較為模糊,2013版《計價規(guī)范》新增了對招標工程量清單和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闡釋,對發(fā)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暫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處理方式作了明確說明。
原2008計價規(guī)范中對解決風險的方式的強制性不夠,2013版《計價規(guī)范》里對計價風險的說明,由以前的適用性條文修改為強制性條文:建筑工程施工發(fā)承包,應在招標文件、合同中明確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幅度),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guī)定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幅度)。并且新增了對風險的補充說明:綜合單價中應包括招標文件中劃分的應由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范圍及其費用,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的,應提請招標人明確。
由于原2008計價規(guī)范中對招標控制價的錯誤未做復查說明,2013版《計價規(guī)范》新增了對招標控制價復查結果的更正說明:當招標控制價復查結論與原公布的招標控制價誤差大于±5%的,應當責成招標人改正。對低投標報價的適用性也改為了強制性條文執(zhí)行。
2013版《計價規(guī)范》許多地方由適用性改為強制性的條文并新增責任劃分說明。隨著計價的改革,清單規(guī)范對責任劃分原則更加清晰明確,對發(fā)承包雙方應承擔的責任明確,可以有效減少后期出現的爭議。這就要求發(fā)承包雙方必須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認真仔細地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爭議的地方,避免錯誤的發(fā)生,有利于保障招標投標活動的公正。
三是可執(zhí)行性更加強化。
2013版《計價規(guī)范》,對一些不夠明確的地方作了精確地量化說明和修改補充。原2008清單規(guī)范里對工程量偏差的說明只是給出了解決方式,但未明確給出調整的比例和計算過程,2013版《計價規(guī)范》給出了明確的計算說明:合同履行期間,若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出現偏差,且超過15%時,調整原則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b.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并給出了詳細的調整公式。原2008清單規(guī)范里對工程變更引起綜合單價的調整,只是給出了條文性說明,2013版《計價規(guī)范》明確給出了調整綜合單價的計算方式 ,有利于保障招標投標活動中合同管理的履行。
應對工程招標投標機制轉換應解決四個問題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是按照市場經濟要求建立起來的一種主要的工程造價管理和招標方式,它對招標投標機制的完善和發(fā)展,無疑起到了非常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就目前實行的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招標方式來分析,要大力推動2013版《計價規(guī)范》,還有不少問題急待解決:
一是按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序號來計算工程量清單的招標方法。
這種工程量清單就是按現行定額規(guī)定計算工程量,其項目劃分按定額子目所列內容確定,編制工程量清單的單位僅僅將定額編號剔除,然后發(fā)放給投標單位,投標單位再按照此順序直接套用定額,按規(guī)定的單位、費率標準計算出工程總價進行投標報價。而且還把標底作為衡量報價決定性依據,規(guī)定與標底相比超過一定浮動范圍為廢標。這些實質上都是一種套用定額的演變過程,還根本談不上讓企業(yè)自主報價,市場定價的競爭機制,還完全是一種工程預算的計算“游戲”規(guī)則。
另外,與工程量清單計價工作密切相關的工程消耗量社會平均水平和材料設備價格信息的發(fā)布工作目前還十分薄弱。
二是按建設工程量清單結合綜合單價的招標方法。
這種工程量清單招標方法就是按照圖紙以及定額規(guī)定的順序號計算出工程量清單,然后在計價方法上進行改革。將原來定額單價改成綜合定額單價、間接費、利潤的綜合單價,保留部分費用另列為競爭費用,有的還采用工程量乘以綜合單價、措施費、風險包干費等方法,歸根到底是在沿用定額的劃分并適當調整計價方法作為工程量清單招標的那種的改革方法,“換湯不換藥”。
三是按建設工程的部位和內容合并的工程量清單招標方法。
這種工程量清單招標方法就是徹底改革傳統(tǒng)定額劃分項目的方法,按照工程項目內容、工程部位、工程的性質進行概括,將相同的工作內容合并,對不同的項目內容進行不同的報價,企業(y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項目內容報價,實現了控制量、放開價,由企業(yè)自主報價,最終形成完全競爭的投標報價。但是,這種方法由于涉及項目劃分的內容調整較大,又改變了定額規(guī)定的計價方法,因此,出現了法規(guī)依據不全面,管理部門的職責交叉、相互矛盾的問題,給招標投標工作的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和難度。
四是按建設工程量清單總報價并把標底作為評標依據的招標方法。
這種工程量清單招標方法實際上只是把工程量清單隨招標文件告訴投標單位,投標單位再按照目前地方預算定額和費用定額進行統(tǒng)一套價,并把設有的標底作為評標決定性主要依據,規(guī)定超過一定浮動范圍為廢標,沒有設置欄標價或最高限價。而且評標時僅僅是對投標單位的總報價進行評審,評標時也沒有將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報價、措施項目費用、主要材料單價以及主要項目清單綜合單價等分開評審,這種過渡的計價和評標方法急待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可采取的配套措施及其對策
《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確立了招標投標制度的主導地位和作用,國有投資和國有資金占主導地位的建設工程,都必須實行公開招標。通過招標投標競爭已成為市場形成工程造價的主要形式,國有投資和國有資金占主導地位的建設工程,也都必須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從而要求必須實行與招標投標相適應的工程造價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一是要發(fā)揮行業(yè)協會作用,促進工程造價和招標投標管理體制改革的雙同步。
工程預算定額長期以來是我國承發(fā)包計價和定價的主要依據。住建部早就針對工程預算定額編制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的改革措施。其中,對工程預算定額改革的主要思路和原則是:將工程預算定額中的人、材、機消耗量和相應的單價分離,國家控制量以保證工程質量,價格逐步走向市場化,這一改革措施的推出邁出了對傳統(tǒng)定額改革的第一步,在我國實行市場經濟初期,政府采用管放結合的價格機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隨著建筑市場化進程的發(fā)展,這種做法難以改變工程預算定額中國家指令性內容比較多的狀況,難以滿足招標投標競爭定價和經評審合理低價中標的要求。因為控制的量是社會平均消耗量,還不能準確地反映企業(yè)的實際消耗量,不能全面地體現企業(yè)的技術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勞動生產率,還不能充分體現公平競爭的原則,因為社會平均水平不代表社會的先進水平。因此要徹底轉變觀念跳出傳統(tǒng)的工程預算定額編制以及預算計價方法的模式,探討適應工程造價和招標投標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做到工程造價和招標投標管理體制改革雙同步,行業(yè)協會應當盡快編制適應于工程量清算計價辦法的消耗量標準和供投標單位使用的參考基價表。另一方面還應當根據住建部《建設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按照2013版《計價規(guī)范》的要求,對2010年住建部頒發(f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文件范本》有關工程量清單格式進行全面修訂,以方便招標投標市場主體各方使用。
二是要對過去以定額計價為基礎的標底編制、投標報價、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等進行相應的改革和完善。
原有的以定額計算的標底價為準,比如上浮5%、下浮5%控制投標價的評標辦法已再不能適應工程量清單計價后實行經評審的合理低價中標的評標辦法。按照《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等七部委令2001年第12號)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等七部委令2003年第30號)要求,對于國有投資工程今后在評標中采取經評審的合理低價中標將會越來越普遍。因此,為配合2013版《計價規(guī)范》實行后評標工作的迫切需要,應抓緊制定有關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商務標評標辦法,完善與2013版《計價規(guī)范》相適應的評標實施細則。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充分發(fā)揮2013《計價規(guī)范》在商務標評審和詢標中的作用,并配合當地招標投標管理機構,依據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和規(guī)章,完善與2013《計價規(guī)范》相適應的評標細則,評標細則應結合《計價規(guī)范》的規(guī)定,對工程量清單計價中的總報價、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報價、措施項目清單報價、主要材料單價和主要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等進行分項評審。工程量清單計價對評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現有地方綜合評標專家?guī)煸u標專家中增加一批符合評標專家條件且具有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真正做到在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中具備一定比例的造價師評委。
三是要切實做好2013版《計價規(guī)范》各項配套工作。
要切實解決過去那種重預算定額計價向工程量清單計價過渡的問題,應當盡快制定與計價規(guī)范相適應并反映社會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標準,供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參考。各級招標投標管理部門要會同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進一步完善招標投標和工程造價信息網的建設,切實做好對市場供求、設備材料價格、社會平均成本等的采集和測算工作,并分析其發(fā)展趨勢。通過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發(fā)布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生產要素價格信息和工程造價指數等,進一步引導并規(guī)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計價行為,增強價格信息服務的社會效果。加強對施工企業(yè)建立反映本企業(yè)水平的造價指標和價格信息數據庫工作的指導,增強企業(yè)自主報價的能力和自覺性。
四是應及時修訂或補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應依據2013版《計價規(guī)范》要求,及時修訂或補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工程量清單招標有統(tǒng)一的標準和合同格式,這也是把招標投標工作向國際通行的招標方式靠攏的一個重要舉措。
源自:《招標采購管理》 作者:胡九華
作者簡介:胡九華,1963年出生,江西南昌人,高級工程師。出版過2本招標投標專著,在全國核心專業(yè)報刊發(fā)表過70多篇招標投標和工程造價專業(yè)論文,9篇研究成果在全國獲獎。主編過5本招標投標法規(guī)文件匯編,參編了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房屋建筑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歷任青海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主任,全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現任青海省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青海省招標投標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